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彪决定逮捕
2019-07-17 12:23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7月1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云南省昭通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彪(副厅级)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李彪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