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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孔摄像头泛滥严重威胁公民个人隐私安全齐抓共管依法严惩偷拍者(3)

2019-07-05 12:21法制日报浏览:
  针孔摄像头泛滥严重威胁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齐抓共管依法严惩偷拍者
  对于禁止使用的专用器材范围和认定机关,法律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但各种隐蔽式偷拍摄像头在电子市场依然随处可见
  无论是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还是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其目的都是为了牟利。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屡禁不止
  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者,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近日,全国多处酒店曝出针孔摄像头,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多数网民认为,现在偷拍事件越来越多,严重威胁到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偷拍、偷录等违法犯罪行为渐成泛滥之势。各种隐蔽式偷拍摄像头在电子市场随处可见,网购平台叫卖偷拍设备也毫不避讳,甚至还有卖家提供订制服务。不法分子通过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装成日常生活中的物品,可以不限时间、不限距离地肆意窃取他人的隐私。
  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律人士认为,对于窃听、窃照器材认定到案件查处,涉及公安、国家安全、工商、质监、通信等行政机关,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关键是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者,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偷拍事件频频发生  视法律如一纸空文
  试衣间、酒店、出租房……针孔摄像头偷拍事件频频发生,涉及场所和范围也越来越广。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偷拍设备是从哪里来的?
  记者在长沙某电子商城走访发现,针孔摄像头、微型摄像头等偷拍装置在市场内十分常见。在这家商城二楼某家店铺前,记者提出购买一个家用的微型摄像头,店主很快拿来两款袖珍摄像头,其中一个3厘米长、2厘米宽、不到1厘米厚,另一个是针孔摄像头。
  据店主介绍,普通插入内存卡偷拍的设备早已过时,现在已经有了连接WiFi后远程监控的设备。“微型摄像头安装在插座或者眼镜里,可连续工作几十个小时,不仅可以插存储卡录音录像,还具备不发光隐藏、夜视、移动侦测录像、App远程回放等多个功能。”
  另外一家售卖同类设备的店主说,随着社会发展,大家越来越青睐这种微型摄像头,体积小、不显眼,使用起来十分方便。“一个针孔摄像头320元,通过一个接收器接收信号,再在手机上下载一款App,即可实时查看监控。”
  随后,记者登录多个电商平台,发现不少网店也在销售类似的微型监控设备。五花八门的隐蔽摄像头可安装在墨镜、胸针、化妆镜、纸巾盒等各种小物件上,价格90元至1000元不等。几家大型的电商平台内,均有大量贩卖微型摄像头的店铺存在。
  在某网购平台上,一款微型摄像头直径只有30毫米,体积比乒乓球还小,月销量高达2961件。记者尝试进行网购操作,整个过程无须登记任何个人信息,并且购买数量没有限制,可批量下单。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针孔摄像头之所以随处可买,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缺少精准定义。“由于概念模糊,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但记者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对于禁止使用的专用器材范围和认定机关,法律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
  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原国家安全法第21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对于什么是专用间谍器材,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作了列举式说明:(一)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二)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三)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四)其他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家安全部负责。”
  此外,2015年1月份正式实施的《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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