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前沿
PC版

贺州近百名民警辅警充当“保护伞” 抱团对抗调查(2)

2019-07-02 19:11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
  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协同作战、优势互补强化案件查办工作,打破贺州市近百名涉案民警辅警抱团对抗调查僵局——
  个人违纪违法和集体违纪交织,截留罚没款194万多元,同时也让众多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拘不拘、应立案未立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近日召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纪律作风专题教育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披露了贺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保护伞”一案。该案涉案民警辅警近百名,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和政治生态。看到曾经的同事沦为阶下囚,全区民警受到强烈震撼和深刻警醒。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涉案民警反侦查能力强,而且抱团对抗。为此,自治区纪委监委由“室”“组”“市”协同作战、优势互补,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1+1+1>3”效应巧妙“破网”、精准“打伞”。
  形成“一盘棋”
  “蒋某某嫖娼,派出所决定罚3000元、拘14天。实际上,他在拘留所一天都没待过。”“贺州市八步区公安局有民警拿了保护费,包庇李某桥容留妇女卖淫……”2017年7月,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收到群众举报线索。
  接到举报后,巡视组将问题线索移交贺州市纪委。市纪委以蒋某某应拘未拘问题为突破口,初步查明部分民警收受李某桥财物并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保护,造成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拘未拘。
  “信中提及的李某桥原来也是贺州市的一名民警,2014年因交通肇事被开除,之后,他干起容留妇女卖淫的勾当。该案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涉及市局、分局‘5所3队’,包括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支队、拘留所,以及八步分局城北派出所、建东派出所、城中派出所、河南派出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等。”贺州市纪委办案人员说。涉案民警拒绝交代问题,有的派出所甚至以“找不到案卷”为由拒不配合,集体抱团对抗调查,案件查办一度陷入僵局。
  “个人违纪违法和集体违纪交织,涉案民警具有反侦查能力,市纪委单独查办这个案件,存在一定困难和压力,不能只靠贺州市本地力量来解决。”“要整合力量形成压倒性优势,从严从快,坚决突破!”2017年9月2日,自治区纪委召集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贺州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发案特点精准研判,决定把该案作为公职人员充当违法犯罪人员“保护伞”的重点案件来处理,坚决把问题查清楚。
  自治区纪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导开展前期调研,梳理出案件概貌,找出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思路。自治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按照“一案一授权”原则,自治区纪委指定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牵头核查。“派驻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查办下级公安机关违纪违法案件,具有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更能排除干扰。”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雷永达说。
  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实际,自治区纪委监委探索“室组联动、组市联动、室市联动”新模式,成立由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第七监督检查室统筹,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牵头,贺州市纪委监委配合的专案组。
  千斤重担大家挑。自治区纪委监委以“室”为主导,统筹“组”和“市”力量,分工明确、步调一致,形成查办贺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辅警充当“保护伞”案“一盘棋”。
  撕开突破口
  面对复杂的案情,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迂回出击,首先调查巡视发现的应立未立涉黄刑事案件。
  自治区公安厅高度重视专案工作,要求相关警种和地方公安机关密切配合。2017年11月,由驻厅纪检监察组直接指挥,柳州市公安局抽调精兵强将,赴贺州和广东、湖南等省,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固定部分证据。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