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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魏县:查证案发时未满16周岁依法不予起诉

2019-06-18 13:55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正义网讯(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石雪萍 吴献芬)“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近日,在河北省魏县检察院公诉部办公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曲流着泪向承办检察官赵丽芳说道。 
  小曲一年前辍学在家,迷恋上网络游戏。2018年3月的一天,小曲因琐事在网吧与同是未成年人的小杨发生争执,并将小杨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小曲户籍年龄显示其为2001年5月出生,已年满16周岁,达到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于是依法立案。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检察官赵丽芳在讯问过程中,注意到小曲看起来年龄偏小,非常惋惜地对小曲父亲说:“孩子这么小,以后你们一定要严加管教啊!虽然已经获得了被害人谅解,按照法律规定,小曲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时小曲父亲痛心地回答:“检察官,俺孩子确实年龄小,他出生的时候,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罚款,他户口本上年龄比实际年龄大了两岁!俺以后一定好好教育孩子……”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曲父亲对法律了解不多,办案检察官却深知,16周岁是判定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分界线。 
  赵丽芳立刻开始着手调查,通过询问小曲出生地的村医、邻居和小学老师等人,他们都证明小曲出生于2003年5月。为慎重起见,赵丽芳向有关部门申请对小曲进行骨龄鉴定,结果显示小曲骨龄在14.5±1.0(岁)范围,这一结果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可以证实小曲在案发时确实未满16周岁。 
  近日,魏县检察院对小曲作出了法定不起诉的决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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