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探索案件监督管理模式:案件评查规范办案(2)
2019-06-16 16:04正义网浏览:次
案件评查明确改进方向
“在评查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过程中,通过对该案的检察内卷、法院的审判卷,以及办案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核查之后,发现该案在办案程序及法律文书结构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南漳县检察院的评查员陶卉说。
为此,南漳县检察院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召集全体评查员联席会议,同时邀请该案承办人参会。聚焦该案重点环节,针对实体、程序、文书制作与说理等关键内容中的关键细节进行具体讨论。联席小组会议认为,该案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制作时间早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间,不符合合格案件中“程序合法”的要求;但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了讯问仔细、证据罗列清晰完整,且重视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最终,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该案在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结构完整等方面的确存在一些瑕疵,重实体、轻程序,将其评定为瑕疵案件。
“刚开始内心确实是有点难受。”该案办案人感叹道,“但是,参加这次评查工作,使我认识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一方面督促我们规范办案、降低办案风险,另一方面为我们指明改进方向。”
根据湖北省检察院要求,此次案件评查工作中所有受评案件都需向法院调取案卷进行比对,以了解案件全貌,在对证据审查和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意见书》,规范填写评查工作开展情况、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结果等次建议及评定依据等内容,使优秀成为标杆,问题成为整改方向。
信息化助力科学分析
“录入问题,生成报告,最多只要十分钟。而过去制作一个案件的评定结果至少都需要半小时,更别提统计对比不同案件的瑕疵点了。”鹤峰县检察院的评查员徐杰说:“客观的数据为我们作出科学的评查结果提供了帮助。”
选择案件问题,点击确定,同步上传省院,生成案件评估报告——这是评查员日常评查工作中的几个步骤。为确保评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湖北省检察院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原有的案件质量评查分析辅助软件“案件质量评查专题分析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系统涵盖9大类、207小类常见问题,并且能够自动对评查结果进行多维度的汇总分析,既能自动汇总问题,又能从问题反查到被评查的个案,为后续从数据找问题、从问题分析原因、从原因寻求对策,有针对性地增加检察工作的有效供给打好基础。
“司法责任制改革既要求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又要求构建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在这一背景下,案件评查工作被赋予了新的内涵,重要意义更加凸显。我们将继续积极探索案件监督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积累经验。”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郑青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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