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挂牌督办的哈尔滨周广宝等13人涉黑案宣判(2)
2019-05-30 13:07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哈尔滨5月29日电(记者闫佳楠通讯员王崇峰)近日,法院对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镇原武装部长,曾任万宝山村书记、村长的周广宝一案宣判,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故意伤害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团伙成员陈文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其他11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周广宝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公安机关于2018年8月8日以“恶势力”犯罪移送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阿城区检察院审查发现周广宝团伙有把持基层组织政权、欺压百姓“涉黑”犯罪嫌疑。
为了查清查明案件,时任黑龙江省检察院原公诉处赵倩副处长、市检察院公诉处王春艳处长到五常市公安局督导案件进展,帮助专案组进行新证据的分析研判,阿城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崇峰带领公诉科干警于11月10日赶赴五常市公安局,指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第一时间向省、市检察院领导和该院检察长汇报补充侦查内容,上下联动,指导推进案件查处。
经侦查审查查明,2009年,被告人周广宝任五常市五常镇万宝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财任万宝山村村委会主任后,二人相互勾结,逐步控制村委会的基层组织政权,进行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周广宝侵吞集体资金441.6万元,收受他人贿赂190万元,被告人陈文财侵吞集体资金39.6万元。
2014年底,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镇万宝山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周广宝、陈文财以内定候选人、贿赂村民代表的方式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周广宝连任万宝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财连任万宝山村村委会主任。换届后,周广宝任命陈文财儿子被告人陈腾龙为万宝山村团委书记,安排其哥哥被告人周广军为万宝山村村委会司机,任命其侄子周生辉为万宝山村民兵连长及党支部副书记等职务,任命被告人蔡庆为万宝山村八屯屯长及民兵连长职务,形成了以周广宝为组织者、领导者,陈文财为积极参加者,陈腾龙、周广军、周生辉、蔡庆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确保该组织的稳定,在陈腾龙、周生辉寻衅滋事打伤他人并被判处刑罚的情况下继续提拔二人为其所用;在万宝山村进行道路建设、路灯安装等项施工活动中,为周广军、陈腾龙、蔡庆获取经济利益创造机会。
2016年底,周广宝为长期把持万宝山村各项权力,在已被提拔为五常镇武装部长后,借万宝山村成立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之机,以内定候选人、贿赂股民代表的方式操纵经济联合社选举,获选为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董事长,并任命陈腾龙为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副董事长,任命周广军为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第三分社社长。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成立后,周广宝将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入万宝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管理,实际掌控了万宝山村土地的流转权。
在被告人周广宝的组织领导下,被告人陈文财、陈腾龙、周广军、周生辉、蔡庆等人积极参加,先后以村委会和经济联合社为依托,大肆实施有组织犯罪。非法转让土地666.39亩,获取人民币4389万元,除发放给万宝山村村民土地补偿款外,981万余元被转入集体账户,并由周广宝、陈文财实际支配。该组织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万宝山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该组织以拍卖外来住户房屋和土地相要挟,采取推倒住户家大门、用垃圾堵门等手段,对于某等34名外来住户敲诈勒索,收取宅基地占地款人民币64.8万余元,逼迫无力交款的住户写欠据合计人民币82.5万余元。
周广宝等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聚敛的钱财,除用于支付组织成员日常工资外,还被用于拉票贿选、雇佣他人推倒住户大门拉运垃圾封堵住户家门、雇佣姜涛、乔磊等人对反映情况的村民冯某等人进行殴打,造成4人轻伤。以被告人周广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侵蚀村级政权,严重侵害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周广宝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公安机关于2018年8月8日以“恶势力”犯罪移送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阿城区检察院审查发现周广宝团伙有把持基层组织政权、欺压百姓“涉黑”犯罪嫌疑。
为了查清查明案件,时任黑龙江省检察院原公诉处赵倩副处长、市检察院公诉处王春艳处长到五常市公安局督导案件进展,帮助专案组进行新证据的分析研判,阿城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崇峰带领公诉科干警于11月10日赶赴五常市公安局,指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第一时间向省、市检察院领导和该院检察长汇报补充侦查内容,上下联动,指导推进案件查处。
经侦查审查查明,2009年,被告人周广宝任五常市五常镇万宝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财任万宝山村村委会主任后,二人相互勾结,逐步控制村委会的基层组织政权,进行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周广宝侵吞集体资金441.6万元,收受他人贿赂190万元,被告人陈文财侵吞集体资金39.6万元。
2014年底,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镇万宝山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周广宝、陈文财以内定候选人、贿赂村民代表的方式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周广宝连任万宝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财连任万宝山村村委会主任。换届后,周广宝任命陈文财儿子被告人陈腾龙为万宝山村团委书记,安排其哥哥被告人周广军为万宝山村村委会司机,任命其侄子周生辉为万宝山村民兵连长及党支部副书记等职务,任命被告人蔡庆为万宝山村八屯屯长及民兵连长职务,形成了以周广宝为组织者、领导者,陈文财为积极参加者,陈腾龙、周广军、周生辉、蔡庆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确保该组织的稳定,在陈腾龙、周生辉寻衅滋事打伤他人并被判处刑罚的情况下继续提拔二人为其所用;在万宝山村进行道路建设、路灯安装等项施工活动中,为周广军、陈腾龙、蔡庆获取经济利益创造机会。
2016年底,周广宝为长期把持万宝山村各项权力,在已被提拔为五常镇武装部长后,借万宝山村成立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之机,以内定候选人、贿赂股民代表的方式操纵经济联合社选举,获选为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董事长,并任命陈腾龙为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副董事长,任命周广军为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第三分社社长。万宝山股份经济联合社成立后,周广宝将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入万宝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管理,实际掌控了万宝山村土地的流转权。
在被告人周广宝的组织领导下,被告人陈文财、陈腾龙、周广军、周生辉、蔡庆等人积极参加,先后以村委会和经济联合社为依托,大肆实施有组织犯罪。非法转让土地666.39亩,获取人民币4389万元,除发放给万宝山村村民土地补偿款外,981万余元被转入集体账户,并由周广宝、陈文财实际支配。该组织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万宝山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该组织以拍卖外来住户房屋和土地相要挟,采取推倒住户家大门、用垃圾堵门等手段,对于某等34名外来住户敲诈勒索,收取宅基地占地款人民币64.8万余元,逼迫无力交款的住户写欠据合计人民币82.5万余元。
周广宝等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聚敛的钱财,除用于支付组织成员日常工资外,还被用于拉票贿选、雇佣他人推倒住户大门拉运垃圾封堵住户家门、雇佣姜涛、乔磊等人对反映情况的村民冯某等人进行殴打,造成4人轻伤。以被告人周广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侵蚀村级政权,严重侵害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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