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PC版

实施"套路贷"收取高额费用致人自杀 十二人涉黑案被诉

2019-05-15 18:17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淮南5月14日电(通讯员赵武 岳岁寒)2019年5月13日,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张勇、李勇、温国涛等十二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提起公诉。
  八公山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勇、李勇等人于2016年开始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张勇注册成立淮南市诚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潜、芦阳等先后加入该组织,形成了以“套路贷”为固定违法犯罪模式,以诚通公司为平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实施“套路贷”违法行为过程中,以各种名义收取高额费用,要求“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条,制造虚假交易流水,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租赁协议,肆意认定违约。该组织在追讨“债务”过程中,采取威胁、滋扰、殴打、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攫起经济利益。受害人毕某某实际借款11500元,被敲诈勒索10余万元,且多次遭受该组织威胁、殴打、拘禁,不堪忍受折磨喝农药自杀;受害人郭某某因无力偿还“债务”被逼卖房,割腕自伤、写下轻生字条;受害人尹某某借款20000元,实际仅到手16000元,被要求出具高达160000元的虚高借条。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八公山区检察院认为,十二名被告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应数罪并罚,遂依法向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