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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一峰决定逮捕

2019-05-14 14:28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北京5月1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江苏省原省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兼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林一峰(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一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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