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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上千万!天津家族式黑恶势力团伙24人被批捕

2019-05-10 09:17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浏览:
  肆意认定违约、收取下户费用、签订空白借款协议、空白房屋买卖协议……2016年以来,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采用人身控制、威胁、殴打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日前,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对该涉黑组织2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4月,天津公安河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向某贷款公司借款70万元,但仅仅过了一年时间,对方便以各种理由将债务滚雪球到300万元。为了“讨债”,对方甚至到其父母家及妹妹家长期滋扰,致使父母病倒,本人也被迫离开天津。经过五个月的秘密侦查取证,警方初步掌握了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的大量犯罪事实。
  为保证办案质量,河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坚持“依法、适时、适度”原则,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针对“套路贷”这一新型犯罪的焦点问题,就犯罪事实和情节的确定、法律适用等提出引导性意见,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对财务、微信往来记录等客观证据的收集,为后续起诉、审判打下良好基础。
  经审理查明,该黑恶势力组织头目王某自2016年3月起,未经相关部门登记、审批,非法成立金融管理公司,主要经营二手房买卖、小额贷款等业务。2016年12月,王某先后网罗具有犯罪前科的犯罪嫌疑人白某、马某等二十余人,形成以自己为首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中,王某本人及其母、其妻分别负责整体运转、收取高额利息、转账放款等,其他成员各自担任风控、下户审核和债务催收、财务管理等角色,通过肆意认定违约、收取下户费用、签订空白借款协议、空白房屋买卖协议等方式,使用人身控制、威胁、殴打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其中,部分所获利益用于购买汽车、租赁房屋,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成,甚至为组织成员出资统一购买貂皮服装、进行纹身。王某等人肆意进行多起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心理极度恐惧,不敢举报、控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日前,该院对王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
  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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