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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方一年起诉"套路贷"涉黑恶案361件1723人

2019-04-20 11:44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杭州4月19日电(记者范跃红)近日,浙江省温岭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一起特大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吴永杰、王会文等提起公诉。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起诉该特大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参与人员169人,其中149人已获判决,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十年零四个月不等的刑罚。这是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套路贷“涉黑恶案件之一。
  记者从今天下午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一年来该省累计打掉“套路贷”涉黑涉恶团伙343个,抓获团伙成员3347人,查封冻结、扣押非法资金4.27亿元;起诉361件1723人,一审、二审共审结150件908人。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浙江检察机关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早在2018年3月,浙江省检察院、浙江省高级法院、浙江省公安厅就制定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并就“套路贷”的定性、共同犯罪认定、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同时,该省打出了协同治理”套路贷“问题“组合拳”。2018年11月,该省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六部门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 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明确法院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进行重点管理,并每季度向公安、检察机关等协同治理单位通报情况。《纪要》在列举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条件的同时,要求严格区分民间借贷与“套路贷”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界限。此外,浙江还依托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整合各地公检法机关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数据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等手段,加强“套路贷”案件风险预测监控,及时阻断犯罪行为;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税务、金融监管、网信、工商、公证、银行等单位协同治理机制,严把行业准入关,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全链条管控。
  下一步,浙江将把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作为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重中之重,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套路贷”违法犯罪高发问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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