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称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活教材 这起受贿案有点不一般(4)
2019-04-16 10:09正义网浏览:次
再次,被告人当庭翻供及证人庭审证言前后不一的,都需要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否则法院不会采信其庭审供述和证言。根据相关规定,翻供或推翻证言后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法院仍可采信其庭前证言。可见,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或者证人推翻之前的证言,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往往不但不能帮被告人开脱罪责,反而会因此错过坦白从宽的机会。本案桑小剑就因在庭审中翻供,法院最终认定其在庭审过程中否认主要犯罪事实,不构成坦白,从而未采纳辩护人关于桑小剑有坦白情节这一对其有利的意见,其翻供可谓得不偿失。
(文中除被告人桑小剑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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