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机关对王跃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4-12 12:43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4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斌(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跃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跃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跃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跃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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