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学恩代表:期待监狱巡回检察在全国推行
蔡学恩代表:期待监狱巡回检察在全国推行
“滚动的石头不长青苔。这个比喻十分贴切,点出了监狱巡回检察的精髓,那就是防止权力长青苔。”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学恩如此评价2018年开始试点的监狱巡回检察。
2018年5月31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最高检决定,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山西、辽宁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将开展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在这之前,监狱检察方式一直以派驻检察为主。截至2018年4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设置667个派驻监狱检察室承担监狱检察任务,对全国监狱派驻检察的比例达到了97%以上。
蔡学恩代表说,以往实行派驻为主的监狱检察方式,在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因为派驻检察人员相对固定,一定程度上导致监督敏感性不强,甚至被“同化”,巡回检察可以很好解决这一问题。
试点工作进展如何,蔡学恩代表也特别关注。与派驻检察相比,巡回检察带来了一系列变化:首先是检察方式的变化,派驻检察的特点是派驻,巡回检察是不定期检察;其次是工作重点的变化,派驻检察职责主要包括对监狱日常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办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等,巡回检察强调加强对监狱管理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等活动的监督,与监狱共同促进提升监管改造效果,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第三是问责追究的变化,派驻检察注重对监狱纠正违法,巡回检察在此基础上还注重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第四是监督实际节点的变化,巡回检察通过巡回方式检察监狱出监收监、禁闭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违法情况。
蔡学恩代表建议,最高检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高巡回检察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尽早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实行。(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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