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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安市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司法救助案件

2019-02-09 14:56通化检察浏览:

吉林集安市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司法救助案件

2019年1月31日,新年将至,在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79岁的任秀花双手颤抖地接过司法救助金,口中不住地说着“谢谢!谢谢!”
任秀花,其丈夫刘某为交通肇事案被害人,2017年12月19日在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经集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驾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2018年4月10日,集安市人民法院(2018)吉0582刑初31号判决张某犯交通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等各项费用181039.51元。但因张某判决生效后未赔付任秀花等人的赔偿金,且任秀花已经年迈,并患有肢体残疾,无经济来源,故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在财产刑执行监督过程中发现了此案件,并几次到受害人家属任秀花家里调查情况,历时数月终于成功办理了任秀花司法救助案。2019年1月30日,经过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集安市委政法委、集安市财政局签字盖章,救助金及时到位。1月31日,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救助金发放,任秀花和子女来到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接受救助。

吉林集安市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司法救助案件

79岁的任秀花哽咽着说:“谢谢,谢谢!”虽然只是这样简单的两个字,已经胜过了很多华丽的词汇。因为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其他语言可以替代老人内心的感激和感动。 执检为民伸正义,救危扶困暖人心!司法救助案件有力的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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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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