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凌、沉迷直播……中小学生手机上网迷失敲警钟(2)
2019-02-03 10:54 法制日报浏览:次
针对家长担心的与学生联系不畅的问题,校方均承诺,家长可以通过班主任手机联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学生也可以到班主任老师或者学校公用电话处拨打电话。
大多数家长配合理解
“我也知道,孩子拿手机并非只是为了与家长联系方便,上网聊天、玩游戏也是避免不了的。孩子太个性、太叛逆,家长来硬的根本不行,只好寄希望于学校。我打心眼里支持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一位家长说,孩子用积攒下来的零花钱偷偷买了一部手机,每次回家就玩手机,也不愿意出门。
让其伤心的是,有一次,他批评了孩子玩手机的行为,孩子竟然表示要轻生。
在受访的学生家长中,大多数都表示能够理解学校的做法。
“在使用手机问题上,我和孩子认真进行过交谈,各自作出让步,约定进入校门之前,必须关机,出校门之后再开机。”一位石姓家长说,孩子所在学校没有禁止学生带手机,但也不提倡,而孩子坚持认为带手机能够在返家途中上网阅读学习资料。
“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并不完全听父母的,我只能采取这种折中的办法。”石姓家长认为,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手机并不是必备的学习工具,即使在出校门后开机,难免要花时间看微信和QQ留言,而且手机游戏及自拍等功能,对孩子还是很有诱惑力的,难免会消耗精力,影响学业。
还有一位家长告诉记者,他经常在公交车、地铁上看到穿校服的学生在低头玩手机,不由得会担心:“手机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使用,对孩子了解社会、上网查找资料是有帮助的,如果不能正确使用,那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毕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大多自制能力较差,好奇心很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和干扰,而网络世界又是虚拟的,孩子很难分辨出好坏,容易被不良信息所侵蚀。”
疏堵结合加强法治教育
是否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我国尚未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因此目前各学校做法并不统一。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先行一步。该地方立法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实行统一保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河南郑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天鹏认为,“以地方立法回应学生带手机的普遍现象,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体现了法治治理模式。”
有资料显示,我国中小学生智能手机拥有率已达近七成。面对屡禁不止的青少年涉网出现的问题,在强调严格管理的同时,如何引导中小学生正确使用手机自觉抵制诱惑也同样重要。
面对“不让孩子带手机,就能避开网络的影响吗”的疑惑,李国强说:“硬堵很难根本解决问题,应该把使用手机上网的风险给孩子讲清楚,特别是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比如,不能在微信朋友圈、QQ上使用不文明的字眼,不与陌生人聊天等等。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增强自律自护能力。”
检察官建议,在使用手机上网时,要注意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比如家庭住址、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生活照片等,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在受到网络欺凌或网络威胁时,要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不要自行处理。(记者 赵红旗)(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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