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殷福才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2019-01-31 19:29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1月3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安徽省原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殷福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殷福才在担任安徽省原环境保护局国际合作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院)所(院)长,安徽省原环境保护局(厅)副局(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殷福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殷福才在担任安徽省原环境保护局国际合作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院)所(院)长,安徽省原环境保护局(厅)副局(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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