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不会传染人,高温下病毒可彻底灭活(2)
2019-01-28 11:23经济日报浏览:次
并且,高温即可杀灭非洲猪瘟病毒。王守伟说,非洲猪瘟病毒对高温较为敏感,6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灭活——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高温肉制品和低温肉制品,其加工条件均可使该病毒失活。而家庭烹饪鲜(冻)猪肉时,加工温度往往在90℃至100℃,病毒更加容易失去活性,只要保证足够烹制时间即可。因此,不必因为某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就不吃猪肉及其相关制品。
此外,严格的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染疫猪肉流入市场。我国首例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加大了非洲猪瘟排查力度,强化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只有经检疫合格的猪肉才允许上市销售。在疫情发生地区,实施了严格封锁——疫点的全部生猪以及疫区内存在风险的生猪均被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染疫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和消费市场。
如何防控非洲猪瘟
及时主动报告疫情十分重要,有关部门、生猪饲养者、企业生产者以及消费者都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从而在各个环节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及时主动报告疫情对疫情的有效处置和控制十分重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发病猪所在地点为疫点,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为疫区。对于疫点内的活猪,要进行扑杀处理;疫区之内的活猪,则根据检测和调查结果确定扑杀范围。据介绍,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会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目前,非洲猪瘟已经纳入我国强制扑杀补助范围。针对此次强制扑杀的生猪,均给予所有者每头1200元的补助。因此,养殖场户不必存有顾虑,应及时主动报告疫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冯忠武表示,非洲猪瘟在我国发现以来,畜牧兽医部门对所有疫区的生猪进行扑杀,并通过化制、深埋等措施开展无害化处理,主要是为了防止疫情传播,以免危及更多生猪养殖场户,保护生猪产业。由于疫区内的生猪是高风险传染源,绝不能允许活猪、猪肉或猪肉产品流出疫区,否则将很容易造成疫情扩散。事实上,不仅要求扑杀疫区内的生猪并开展无害化处理,还要对生猪饲养圈舍、运输车辆等彻底清洗消毒,以及对其他养殖废弃物一并开展无害化处理,确保及时消除所有隐患。
非洲猪瘟也对生猪产业转型发展提出了要求。记者从各地了解的情况显示,生猪生产方式正在积极适应限制调运措施,全国生猪供应和价格水平总体稳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计扑杀生猪91.6万头,约占我国7亿头生猪出栏量的0.13%,直接影响非常有限,市场供应总体上仍处于相对宽松状态。去年8月份以来,全国猪肉价格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幅上涨,也没有脱销断档。总的来看,近期产能充裕,猪肉供应有保障,价格上涨空间不大。
鉴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性,王守伟建议,消费者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注意发现隐患并及时报告,从而在消费环节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避免非洲猪瘟疫情的传播蔓延。生猪感染非洲猪瘟后,会在耳、四肢、腹部皮肤出现出血点,消费者如发现类似可疑猪肉,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不能随意丢弃。同时,鼓励各地和大型养猪企业按照区域化管理要求,探索建立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加快调整猪肉供应链,大力推行“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记者 乔金亮)(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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