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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朱敏华决定逮捕

2019-01-15 13:49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北京1月1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敏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敏华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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