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周介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1-11 11:18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北京1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四川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周介铭(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介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介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介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介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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