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PC版

兰州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提起公诉

2019-01-09 14:58甘肃政法网浏览:
  甘肃政法网讯 近日,经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侦办的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已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自抓获犯罪嫌疑人至公诉,历时3个月,该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的成功侦办,充分彰显了兰州警方打击该类案件的决心。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与借款人以借一押一的方式签订虚假的不平等《借款协议》,之后,犯罪嫌疑人先向借款人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通过借贷宝账户全额转账放款,然后再让借款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将押金及30%的“服务费”返还回来,制造虚假转账流水,以此制约借款人按照犯罪嫌疑人设置的“套路”偿还借款。当借款到期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收取30%至40%的“服务费”“展期费”等名义虚增受害人的债务。同时,将借款人介绍给其他放贷人,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累加借款人债务,从中牟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又通过“呼死你”软件对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轰炸,并通过手机短信、彩信、微信的方式向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群发威胁、恐吓、辱骂等侮辱性信息,以及该犯罪团伙P图制作的有借款人头像的“灵堂”照片,有计划地进行“软暴力”催收,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该案中,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人夏某、盛某2人纠集方某、胡某等4人向全国28个省、市共1328人放款,总盈利1316713.77元。
  在此,兰州警方特别提醒市民群众,网络借贷平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骚扰、纠缠等手段催收,属于“套路贷”,其真实目的是假贷款,真套路。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性消费、理性借款,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如遇符合上述“套路贷”作案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张芳芳)(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