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拍卖会” 除了受骗者别的都是托儿(2)
2019-02-28 10:43北京青年报浏览:次
“打个比方,假如事主的一件藏品拍卖底价300万,拍卖师以低于底价的价格起拍,在场应价的顶多出到290万,之后肯定不会有人再出价,拍卖师就能以未达到出售底价宣布流拍。这样,骗子的目的就达到了。”丰台刑侦支队反诈骗队赵警官介绍。
如果有被骗事主提出异议,为了安抚被骗事主,诈骗公司往往会送一些“收藏品”给事主折抵“损失的标的费”,比如银器、邮币,其实也就是些几十块钱的工艺品。所以,很少有事主认为被骗而报警。
在抓捕当天,办案民警在现场发现多名正在办理“拍卖手续”的群众,均为老年人。
提醒
藏品未成交前
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北京一家拍卖行的拍卖专家刘女士称,正规拍卖公司在藏品未成交前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而且拍卖行中也没有所谓的“标的费”,仅在拍卖成功后按约定收取拍卖佣金,一般不会超过拍卖成交价的5%,而文物拍卖的委托拍卖佣金是10%-20%。流拍除《委托拍卖合同》约定需收取合理费用的,一般不需要收取费用。
该案中,拍卖公司约定的“标的费”无论拍卖成功与否,都不再返还,显然是不合理的。希望市民面对天降横财需保持冷静,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记者 宋霞)(责任编辑:刘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