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推动完善“事实孤儿”帮扶救助政策(2)
2019-01-06 13:39正义网浏览:次
既要有效保护,也要防止范围过宽
在民政部等四部委关于“事实孤儿”的专题调研中,江苏省检察院还提出了“事实孤儿”救助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加强对“事实孤儿”救助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事实孤儿”救助工作经媒体广泛报道后,部分地区法院宣告失踪诉讼突然增多,有的基本信息缺乏或不实的也向法院提起申请,甚至出现个别家长推卸责任、逃避义务的情况。为此,检察机关建议,既要有效保护,也要防止因为范围过宽带来负面效应,导致一些父母或其他抚养义务人放弃应尽义务。要建立黑名单等防范机制,对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江苏省检察机关主要是从办案中发现“事实孤儿”,对案外“事实孤儿”无法给予保护,该省检察院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明确政法各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现“事实孤儿”的职责,建立“事实孤儿”案件发现移送机制和统一的“事实孤儿”信息库。在对“事实孤儿”进行经济救助的同时,还要对他们进行心理救助等。
“检察机关秉承‘国家亲权’理念,通过履行监督职能保护‘事实孤儿’,值得点赞。”全国人大代表、泰兴市平江路邮局副局长何健忠说。(责任编辑:刘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