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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查办从快惩处涉黑犯罪不留尾巴

2018-12-31 14:18正义网浏览:
  【原标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外逃八年终被抓
  郑州航空港:从严查办从快惩处涉黑犯罪不留尾巴】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徐家昌 贺楠)“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日前,经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等五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该区检察院检察长裴文典以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刘宏建担任审判长。
  杨某等五名被告人外逃8年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入法网,将接受法律制裁。
  2010年1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立案侦查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敲诈勒索犯罪案件,王丙某、朱某某等人被抓获并移送审查起诉,被告人杨某、王甲某、向某某、蒋某、王乙某在逃。同年7月23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对王丙某、朱某某等人判处刑罚。2018年4月,被告人杨某、王甲某、向某某、蒋某、王乙某陆续被抓获归案。经审查,11月15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在郑州市区及周边地区逐步形成了以王丙某、朱某某(均已判刑)为首,以徐某、赵某(均已判刑)等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王甲某、杨某、蒋某、向某某、王乙某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平时在王丙某、朱某某的指挥下组织活动,并采用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聚敛钱财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多次在郑州市区及周边的面条加工行业敲诈勒索,称霸一方,形成重大不良影响,使群众安全感下降,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社会秩序。
  庭审中,由裴文典等检察官组成的公诉团队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对被告人辩解、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力答辩。被告人蒋某辩解自己没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是被迫参与到敲诈勒索中的。针对此辩解,公诉人出示了其本人供述、同案犯供述、被告人杨某供述以及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了蒋某明知王丙某、徐某等人是专门实施敲诈勒索的团伙,仍然自愿接受徐某领导与管理的事实。公诉人又详细阐述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标准等法律规定,最终被告人蒋某当庭认罪认罚。
  经合议庭评议和审委会讨论,法院当庭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分别对王甲某、杨某等五名被告人决定执行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审查起诉期间,裴文典等检察官组成的公诉团队成员全面审查案卷,多次讨论案情,研究在案证据,确保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公诉人的指控被法院全部采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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