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教育局"有关系"能办转学 骗钱"不办事"获刑罚
2018-10-08 18:18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丽水10月8日电(通讯员叶太阳)在优质教育资源紧缺的今天,家里有小孩需要上学的家长总是千方百计地为小孩争取优质教学资源,于是就有骗子抓住这类家长“病急乱投医”的心理,以“亲戚在教育局上班”为由实施诈骗。近日,经浙江省景宁县检察院提起诉讼,景宁县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了解,2017年3月份的一天,正苦于找不到“门路”为孩子转学到县城就读的何某在景宁县城遇到小学时候的同学徐某某,在两人的闲聊过程中,何某向徐某某诉说了自己心中的“苦恼”,徐某某听后说到,这还不好办?谎称其正巧有一个亲戚在县教育局上班,应该能够为何某小孩的转学问题“起作用”。何某当即承诺如果能够帮助女儿转学愿意出7000元钱,后两人留了联系方式。
没过几天,何某便带着1500元钱和一些石蛙、白酒等礼品找到徐某某,希望徐某某能为其小孩转学的事情请托其教育局的亲戚“帮忙”。
一个月后,何某再次联系徐某某,向徐某某了解联系转学的进展情况。为了进一步骗取何某的钱财,这次徐某某还伙同自己的朋友严某,让严某冒充教育局长,并约定在县城的某酒店附近与何某见面,在见面过程中,严某告知何某,小孩子转学到县城的事情比较难办,需要花钱。何某随即从酒店附近的银行ATM机上取出4800元交给严某,后严某和徐某某将4800元予以平分。
2017年8月份,开学在即,何某多次联系徐某某了解其女儿转学办理情况,徐某某均以“事情难办”推脱。后何某从他人处了解到,徐某某根本没有所谓的亲戚在县教育局上班,且收受何某的钱财全部用于个人生活,何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到公安局报案。案后,徐某某和严某(后被处以行政处罚)将全部赃款退还给何某,同时徐某某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责任编辑:刘晓方)
据了解,2017年3月份的一天,正苦于找不到“门路”为孩子转学到县城就读的何某在景宁县城遇到小学时候的同学徐某某,在两人的闲聊过程中,何某向徐某某诉说了自己心中的“苦恼”,徐某某听后说到,这还不好办?谎称其正巧有一个亲戚在县教育局上班,应该能够为何某小孩的转学问题“起作用”。何某当即承诺如果能够帮助女儿转学愿意出7000元钱,后两人留了联系方式。
没过几天,何某便带着1500元钱和一些石蛙、白酒等礼品找到徐某某,希望徐某某能为其小孩转学的事情请托其教育局的亲戚“帮忙”。
一个月后,何某再次联系徐某某,向徐某某了解联系转学的进展情况。为了进一步骗取何某的钱财,这次徐某某还伙同自己的朋友严某,让严某冒充教育局长,并约定在县城的某酒店附近与何某见面,在见面过程中,严某告知何某,小孩子转学到县城的事情比较难办,需要花钱。何某随即从酒店附近的银行ATM机上取出4800元交给严某,后严某和徐某某将4800元予以平分。
2017年8月份,开学在即,何某多次联系徐某某了解其女儿转学办理情况,徐某某均以“事情难办”推脱。后何某从他人处了解到,徐某某根本没有所谓的亲戚在县教育局上班,且收受何某的钱财全部用于个人生活,何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到公安局报案。案后,徐某某和严某(后被处以行政处罚)将全部赃款退还给何某,同时徐某某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责任编辑:刘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