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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7-12-01 09:20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特约调研员:薛明军)为贯彻落实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2017年11月郯城县司法局在郯城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方便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帮助。  

 

 

绿色通道: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

 

工作站统一悬挂名称牌子,并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法律援助申请人须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职责》等制度上墙公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站内工作人员,同时安排律师轮流值班,开展法律咨询、代写诉状文书等工作。司法局从严格值班律师选任条件、规范值班律师服务行为、加强业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确保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质量。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进行初审,并引导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主动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进一步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深入推进司法利民、便民的新举措,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的有效衔接,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靠前便民,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便捷。(责编:李凤伟)

绿色通道: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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