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后女子拒返彩礼,这该怎么办?
2017-11-27 10:02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2014年4月12日,男子李某与未婚妻张某按当地农村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张某留李某彩礼钱46000元,后双方解除婚约,张某并未归还彩礼。由于给付和接收彩礼应以婚姻的成就为前提,所以经起诉后,东阿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负有返还彩礼的义务。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下落不明,且一直未归还彩礼,李某于2017年1月5日向东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多次查找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经多次打听询问线索后,得知被执行人新的住址,但其已经组建家庭,考虑案情影响,执行人员先是多次向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下达履行义务通知,都不为所动,案件一度处于僵持状态。
后来,执行人员决定登门造访,但被被执行人的公公婆婆拒之门外,并对执行人员进行了推搡,张某的公公李某某不问缘由就对执行人员进行手捶脚踹,将执法记录仪摔坏在地上,暴力抗法。执行人员依法对李某某进行了强制拘传到院,制作处罚裁定和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函,拟对其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追究拒执责任。
李某某被拘传到院后,被执行人张某及其父亲现身法院,对自己规避执行的行为懊悔,为李某某无法律意识的暴力抗拒行为向被打的执行人员道歉,并一次性缴纳了本该归还的彩礼钱。在李某某家人的哭诉和其本人的真诚悔改下,东阿法院决定人性化解决,在要求李某某赔偿损坏的执行单兵设备后,撤销了拟追究的拒执罪移交侦查函,本案得以全部执结。(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