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7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将开展
2017-11-22 14:46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市林业局将组织全市造林质量检查,自查内容包括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完成的成片造林面积,以及2017年以来完成的道路绿化、河流(沟渠)绿化等三边绿化情况。据了解,县级自查时间从11月8日至30日,市级核查时间从12月1日至8日。市林业局将以抽查造林小班、路段为单位,根据核实情况,按成片造林、三边绿化分别推算县(市、区)造林任务实际完成情况。
针对自查情况,记者就市级造林质量检查办法进行了咨询。据了解,各县(市、区)将采用平板电脑现场勾绘或GPS实测,逐个小班核实造林面积、成活保存状况,求算小班造林面积。按照年初下达的建设任务及标准,逐路、逐段核实绿化长度、宽度、成活保存情况。另外,市林业局将采取抽查的办法,抽查比例不低于自查造林面积的15%,其中春季造林占10%、雨季造林占5%。凡实地边界与图上不符的小班,对照现场地形进行重新勾绘予以纠正,重新计算小班面积。(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