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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抓校车安全管理 学校组织集体外出要请示

2017-11-21 14:21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特约调研员:隋晓丽)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济南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将在11月底,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三防”建设和校车安全开展专项检查。  

严抓校车安全管理 学校组织集体外出要请示
 

专项检查活动中,济南市教育局安全处会同市公安局检查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是否配备门卫、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出入校园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校园巡查制度;是否配齐警棍、钢叉等防范器材;监控是否达到校园重点部位全覆盖并有记录;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是否落实。  

济南市教育局安全处会同市公安局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对县区学校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是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本单位接送学生车辆底数和乘坐学生人数是否掌握,上下学交接检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上学放学期间是否坚持干部(教师)在校门口及校门外的主要通道处值班;学校是否与接送学生车辆服务者、车辆管理员、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学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是否签订不乘坐非法车辆保证书;校门口是否设立永久性的交通安全公告牌、交通标志及举报电话。  

校车安全管理方面,检查活动还要求学校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的各种应急预案。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进行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预案,配备相应的安全保障人员,在向主管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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