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酒司机偷换座 监控视频还原真相(2)
高新区交警大队凯赛中队中队长告诉记者,检查当晚民警于辖区327国道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酒精检测。绝大多数驾驶员也都能配合民警执法。但是,就在检查过程中,民警注意到,前方不远处有一辆斯柯达轿车在路边停了下来。随后,从车上走下来两个人并迅速又回到了车上。
凭借着多年的执法经验,执勤交警意识到问题绝非这么简单。董蕊立即决定联系监控中心并调取了该斯柯达轿车的车辆信息及行驶轨迹。结果发现,事发当晚6时15分起,该车辆便出现在高新区辖区道路上,期间多处监控视频显示驾驶员一直为刘某。但是到了当晚10时20分,也就是该车辆被查的时间,该斯柯达轿车的驾驶员则忽然换成了原本坐在副驾驶上的男子。这一系列视频充分证实了民警当初的猜测——刘某及其伙伴的确存在“掉包”的违法行为。
“以往夜查酒驾的过程中我们遇到过好多类似的‘顶包事件’。酒驾司机生怕自己被罚,于是找同车的好友或者家人顶罪。而同车好友或家人则出于义气亲情,对警方谎称是自己开的车。可殊不知,这看似情有可原的行为却严重违反了法律。”董蕊告诉记者,酒后驾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醉驾更是违反《刑罚》。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面临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则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那些出于义气或亲情的“顶包”则更是涉嫌作伪证。根据《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报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遵章出行,切记不要心怀侥幸,酒后驾驶。同时,在被警方查处后更应该认真配合调查,切勿一错再错。(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