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环境整治 规划试点将见“青岛蓝”
2017-11-15 10:46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国家环保部此前提出了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全国选择了三批28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青岛市为第三批编制试点城市。通过招投标,确定国家环境规划院为规划标志单位,市环科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参与规划编制。《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结合青岛生态环境特点和“多规合一”的需求,在《规划》编制体例、内容、方法等方面均取得创新性突破。《规划》成果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分区管控、通风廊道、清水通道等内容已纳入“多规合一”规划体系。 《规划》结合污染源的分布、环境承载力禀赋等,划定生态、大气、水、土壤、噪声、近岸海域环境空间分区方案,并分别制定分区管控措施。《规划》首次从空间角度分析造成大气污染的源分布,识别源头布局敏感区、污染聚集脆弱区,划定核心保护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三类大气环境分区,并分别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基于《规划》的研究成果,后续可指导青岛市大气达标等规划的编制。目前,青岛市《规划》试点成果已经成功应用到南宁、济南等国内其他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编制实践。
通风廊道对于促进城市空气循环,降低空气污染,改善城市小尺度的风环境,特别是舒缓夏季的热岛效应,减低冬季采暖期雾霾发生的频率,可发挥积极作用。通风廊道内容后续可纳入青岛市城市规划展示和管理平台,为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用地管理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依据。
在环境保护部与国家其他相关部委对接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过程中,多次以青岛市为主导案例介绍环境保护如何参与空间规划,得到一致赞赏。环境保护部《“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初稿)》在国土空间环境评价、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等三章内容均充分吸收了青岛市环境总规的试点成果。
据悉,《规划》条目式的编制体例得到国家环境保护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规范编制技术支持单位的认可,并在其他城市编制环境总体规划时推广应用。(责编:李凤伟)
通风廊道对于促进城市空气循环,降低空气污染,改善城市小尺度的风环境,特别是舒缓夏季的热岛效应,减低冬季采暖期雾霾发生的频率,可发挥积极作用。通风廊道内容后续可纳入青岛市城市规划展示和管理平台,为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用地管理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依据。
在环境保护部与国家其他相关部委对接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过程中,多次以青岛市为主导案例介绍环境保护如何参与空间规划,得到一致赞赏。环境保护部《“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初稿)》在国土空间环境评价、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等三章内容均充分吸收了青岛市环境总规的试点成果。
据悉,《规划》条目式的编制体例得到国家环境保护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规范编制技术支持单位的认可,并在其他城市编制环境总体规划时推广应用。(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