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高校20条” 亿元助力科研成果“落地”
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济南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在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高校20条”,力求将人才新政30条落实到位,完善高校院所校地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
据记者了解,济南市拥有省属及省属以上高校院所131家,其中普通高校48家、科研院所83家。高校20条的出台将与人才新政30条形成“30+20”新方阵,将促进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实现“外地高校院所引进来,本地高校院所活起来,平台建起来,项目抓起来,产业火起来”。
“高校20条”突出“三个面向”:面向所有驻济高校院所;面向京津等国内外高校院所;面向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对接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供需双方,进行全球布局,实施“精准引进”,打造国内重要创新高地。
“支持驻济高校院所建设高水平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体系。”丁林桥介绍说,对新批准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以及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和一流学科,分别给予最高500万、200万元补助。对高校与济南市企业联合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新增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
同时,支持驻济高校院所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教育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对国内知名高校院所来济建立分院或共建二级学院等,分别最高支持3000万元;对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在济设立的研发、成果转化机构,分别最高支持500万元,对引进的创新团队最高资助200万元;对国际知名高校在济南市建立特色学院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
“我们还吸引国内外‘大院大所’来济设立研发或成果转化机构。”丁林桥表示,对各县区等引进国内外“大院大所”来济设立研发或成果转化机构,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补助;对在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工作中起重要中介作用的第三方法人单位及个人,分别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作为落实济南市人才新政重要的配套文件,2018年我们拟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亿元,并从教育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部分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驻济高校院所、高端研发平台的引进和建设以及项目研发、成果产业化。”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车夕奇答记者问时表示,高校20条创新性地打破地域限制,以研发资金跨地域直接扶持重点项目研发的方式,促进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和科技成果向济南“柔性流动”,形成科技成果全球购买机制,真正实现“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 (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