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寄证件踪影全无,谁负责?
本网讯(特约调研员:隋晓丽)刘先生在淄博工作并在当地购车上牌,不过车辆一直供烟台的家人开。10月26日,他在淄博进行车辆年审后,通过沂源圆通公司发快件,把车辆行驶证、保险单据、车辆ETC专用银行卡、车辆维修卡等物一并寄送烟台。
查询记录显示,快递公司于10月26日下午发出该件,中转济南转运中心公司后,于10月27日上午10时47分到达烟台转运中心公司,可再往后就没有任何流程记录。10月28日,他多次致电烟台圆通转运中心公司和沂源圆通公司均无结果。时至今日,快件竟然踪影全无。
快件丢失,给刘先生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我咨询了车辆管理部门,补办车辆行驶证必须把车开到淄博进行办理,同时需携带一同丢失的商业保险、交强险保单存根复印件,而保险公司说要保单复印件需要车辆行驶证,所以我现在处于两难境地。随快件一同丢失的维修卡里还有1700元的余额,这种卡丢失不能补办,所有损失都要由车主承担。”他说,现在有车不能开,孩子不能接,上班出行难,已经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
10月31日,刘先生委托在烟台的朋友到圆通烟台转运中心查找。圆通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刘先生朋友进入,也不同意其查看监控记录。
4日,记者拨打了烟台圆通转运中心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回复称,刘先生的快件并没有到达烟台。那么,为什么查询记录会显示已抵达烟台呢?工作人员解释说,快递公司的包裹是整包发送,而非个人的单件发送。显示记录说明该包裹总体到了烟台,可扫描该包快件时发现,只有刘先生的快件未在其中。另外,发货方的包裹并不规范,未按照公司规定将文件与货物单独包装。她认为,是发件公司出了问题,发件人不应找收件公司,而应该找发件公司即沂源圆通公司。
沂源圆通公司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一直在努力协调上级公司和烟台公司寻找该快件。“我们也知道证件丢失后很麻烦,所以一直在努力找。假如真的遗失了,我们也会尽力赔偿,弥补发件人的损失。”但提到遗失责任,她不愿多说。
据悉,按照快递行业的赔偿标准,如果物品没有保价的话一般就是按快递费的七倍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
我国快递业发展迅猛,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发布的统计公报,我国快递业务量去年已达312.8亿件,占全球40%。与此同时,围绕快递丢件、损坏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北京地区基层法院去年审理的涉及快递丢失、毁损类型案件就有近百件。其中,不少寄件人在发快递和快件丢失后索赔过程中,都缺乏法律风险意识,结果遭遇索赔难题,权益受损。
关于邮寄物品遗失的赔付,目前仅《邮政法》中明确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很多快递企业按照这条标准自行制定了内部契约,如“未保价物品的赔偿额为所付邮费的三倍”等。
然而,这样的标准让消费者无法接受,因为邮费往往只有一二十元,就算按照三倍赔偿,最多也就几十元,就算是一般物品,都无法弥补实际损失,更何况是贵重物品。
2017年8月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各地消费者协会共同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意见。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在本次意见征集中,消费者建议,应明确贵重物品的定义、标准。因为,贵重物品不仅包括物品的价值,还包括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消费者对贵重物品的理解各不相同,如合同、发票、证件、录取通知书、录音等,可能具有无法衡量的价值。还有消费者建议,目前保价费过高,加重了寄件人的责任,让消费者保价,实际是快递运营者转嫁风险。同时快递公司应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服务,规避包裹延误、丢失、损毁、内件短少及服务态度差等不良现象。如此,快递更安全和规范,将会进一步促进网络消费的发展,这对于电商、快递公司和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多赢的结果。(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