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五项制度” 让传销无处藏身
一是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制作并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15和110,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及时掌握辖区动态,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打击传销法制教育宣传机制。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揭露传销的特征、表现和危害,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列入普法内容,深入学校、社区和村居开展打击传销专题讲座,加强对外来人口和在校学生的教育引导,防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
三是完善打击传销信息交流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的办理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出租房屋租赁者身份、工作单位、房屋使用等情况的建档造册,并及时掌握租赁房主的活动情况。
四是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组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清查行动。各乡镇、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设置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使群众不仅能够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举报传销线索,还能直接与当地基层组织、基层执法单位迅速取得联系。各村确定一名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村的防范、监控和宣传工作。
五是建立打击传销责任机制。区工委综治办与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局长与各市场监管所所长,所长与各网格社区和管区,社区和管区与小区和村居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奖惩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将打击传销工作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打击机制。(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