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
2017-10-24 17:45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全面推进法治潍坊建设进程,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要求。
《意见》确立了“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四大原则,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普及与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让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角戏”,变成各部门的“大合唱”。
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更具体
为明确责任主体,细化部门分工,潍坊市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与《意见》同步印发。责任清单将百余部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逐一明确到全市50余个部门,并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执法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责任清单让每个部门都有了普法“责任田”和“承包地”,普法责任“包产到户”,直接解决了长期以来普法职责不清、工作软而不实等问题。
明确任务措施,落实更有力
《意见》给各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了指导性的要求。指出各部门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和部门工作职责,广泛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并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将部门普法与社会普法有机结合,扩大普法范围,提升普法成效。要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意见》还强调要进一步履行公益媒体普法,充分发挥公益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推进普法教育社会化。这些指导性任务要求,为各级各部门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保证了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更到位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要加强组织保障、物质保障、队伍保障,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健全体制机制,考核更科学
《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明确指出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这就要求各级普法办必须适应从“主演”到“导演”的角色转变,不断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联系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为改变以往自评自议考核方式存在的弊端,此次《意见》引入了第三方机构评估测评,借助潍坊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电话采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常用法律法规宣传、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测评,把群众的反馈意见作为衡量各部门普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真正把话语权交给广大群众,确保了考核的客观公正、真实可信。《意见》还强调,要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标准和办法,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档升级。
潍坊市出台《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效举措。这一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普法主体,推动了普法责任的落实,真正在全市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责编:李凤伟)
“独唱”变“合唱”,原则更清晰
《意见》确立了“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四大原则,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普及与部门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让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角戏”,变成各部门的“大合唱”。
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更具体
为明确责任主体,细化部门分工,潍坊市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与《意见》同步印发。责任清单将百余部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逐一明确到全市50余个部门,并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执法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责任清单让每个部门都有了普法“责任田”和“承包地”,普法责任“包产到户”,直接解决了长期以来普法职责不清、工作软而不实等问题。
明确任务措施,落实更有力
《意见》给各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了指导性的要求。指出各部门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和部门工作职责,广泛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并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将部门普法与社会普法有机结合,扩大普法范围,提升普法成效。要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意见》还强调要进一步履行公益媒体普法,充分发挥公益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推进普法教育社会化。这些指导性任务要求,为各级各部门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保证了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更到位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要加强组织保障、物质保障、队伍保障,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健全体制机制,考核更科学
《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明确指出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这就要求各级普法办必须适应从“主演”到“导演”的角色转变,不断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联系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为改变以往自评自议考核方式存在的弊端,此次《意见》引入了第三方机构评估测评,借助潍坊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电话采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常用法律法规宣传、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测评,把群众的反馈意见作为衡量各部门普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真正把话语权交给广大群众,确保了考核的客观公正、真实可信。《意见》还强调,要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标准和办法,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档升级。
潍坊市出台《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效举措。这一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普法主体,推动了普法责任的落实,真正在全市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