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盗刷“新宠” 安全捂好“钱袋子”
本网讯:近年来,银行卡遭盗刷案件呈现出案件数量和盗刷标的额均明显增大两个趋势。如何防范银行卡盗刷,捂好自己的“钱袋子”?据悉,银行卡盗刷案件除数量增幅明显和盗刷标的大额化两大趋势外,还呈现出如下新趋势:
其一,盗刷地由境内发展至境外。2016年前,盗刷地基本集中于湖南、海南、贵州、浙江、广东、深圳等地区。2016年起盗刷地点主要集中于东南亚地区,如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地。近年来,我国银行卡的制作技术、密级以及取款终端安全性不断提升,对于芯片卡的复制难度增加,故以国内的ATM取款方式进行盗刷的案件数相对减少。但POS机刷卡消费和境外取款、消费的终端仍有可能采用读取磁条卡的方式进行交易,且境外消费可不凭密码,故此类盗刷案件数比重增加。
其二,盗刷途径增多。传统伪卡交易都需要对银行卡进行复制或制作,并借助POS机、ATM机等媒介完成盗刷。但互联网环境下的盗刷则无需实体卡,通过绑定支付宝、在手机APP中植入木马程序等方式亦可完成盗刷。
其三,支付开通环节风险增大。传统网银开通业务需要到柜台进行面对面的业务办理,但互联网环境下许多业务在网上或手机上操作即可完成。当持卡人对“动态密码”的敏感度不高时,极容易出现“动态密码”被骗取的情况。
其四,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目前银行对持卡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尚停留在传统信用卡使用的阶段,在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明确说明、相关提示、及时通知、协助挽回损失等义务方面没有强化履行,导致持卡人在互联网电子支付方面的知情权不足。很多持卡人仍然停留在卡号和密码才是交易关键信息的认知阶段,对于短信验证码、网上支付免签约等电子支付的风险知之甚少,增加了互联网环境下盗刷的案发几率。另外,许多银行自身不熟悉协助挽回损失方面的规则和协议,导致盗刷发生后持卡人和发卡行之间纠纷频发。
其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基本知道在银行卡被盗刷后能够及时报警,并持银行卡进行消费或取现以证明所持银行卡为真卡。但有的持卡人银行卡内资金存量较大,却不主动开通交易短信通知服务,以致未能及时发现盗刷行为。
针对以上新趋势,法官提醒持卡人:尽快至银行柜面更换芯片卡;合理控制卡内活期存款金额;出境游后尽快更改银行卡密码;不随意点开短信、微信或其他社交软件中的不明链接;不向他人透露“动态密码”、卡校验码(即信用卡背面签名栏上打印的最后三位数字)、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关注银行通知短信,如非本人操作开通的互联网业务,及时联系开户行。(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