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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发展保稳定 金融改革发展新局面

2017-10-13 16:08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脉。近年来,山东深耕地方金融这片沃土,紧紧围绕中央金融工作方针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抓好改善金融供给、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工作,在全国金融版图上绘就了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山东金融新样本。

谋发展保稳定 金融改革发展新局面
 

    着力改善金融供给,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为根本目的,切实改进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益,全方位推进传统金融行业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一是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较好发挥。积极协调落实降准降息、金融支农支小、促进民间投资等国家政策,通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银政企对接、创新抵质押物等措施,引导银行机构持续改善和创新服务,深挖资金供给潜力,银行融资连续多年实现较快增长,较好满足了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着力防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稳健发展
    全面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着力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较好维护了区域金融稳定。一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分类处置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区域信用环境持续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数据信息库建设顺利推进,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初见成效;青岛、潍坊、威海、德州、荣成五市成功入选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着力提高监管效能,推进地方金融改革
    以发展普惠金融为导向,以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一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向纵深推进。二是各类新型普惠金融组织蓬勃发展。三是区域金融发展布局持续优化。四是地方金融监管和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创新开展地方金融立法工作,《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创了省级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先河,为实现中央和地方分层有序监管、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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