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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贩卖公民隐私 非法获利终被抓

2017-10-12 09:38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3.12”特大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其中社会行业信息泄露源头12人,包括通信公司经理、机票经销代理商以及多名银行员工。  

“内鬼”贩卖公民隐私 非法获利终被抓

 

 

2017年3月中旬,枣庄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穆某在网上公开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随即指派滕州市公安局开展侦查工作,将穆某抓获归案,经过对穆某审查,民警发现手机定位、银行余额、航班乘坐记录、个人征信、美团、购物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都可以进行出售买卖。而这些被公然叫卖的信息与当事人的真实信息匹配度极高。  

滕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召开案件调度会,抽调精干警力组成“3.12”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从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人都是一些中间商,真正的“内鬼”还隐藏在暗处。面对涉案人数较多,贩卖信息种类繁杂,相互关系复杂的难点,专案组民警先理清了这条犯罪链条上的脉络关系。经过大量的侦查工作,确定了以倒卖信息的“中间商”穆某某为突破口,经顺线追踪,深入调查,穆某某的“上线”某通信公司经理吴某、机票经销代理商王某两大行业“内鬼”就此出现。  

此次抓捕,办案民警辗转江苏、浙江、上海、吉林、陕西、河南、四川、湖南、安徽、河北、湖北等11省16市,行程十万余公里,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代某某、王某、吴某、范某某等28人抓获。  

自2017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黑客攻击破坏案件1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9名,破获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97名,取得显著战果。  

公安机关要求提供信息网络服务的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教育,严防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造成公民个人信息大量泄露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依法严肃处理。(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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