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视线
PC版

多年编谎被侦破 偷鸡不成蚀把米

2017-10-10 09:23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谎称自家被烧的小棚内藏有8万元现金,5年来以此谎言为“砝码”多次闹访,对街道办事处实施敲诈,向党委政府施加压力,企图达到其拆迁补偿高标准的要求。近日,编造谎言的孙某玲、初某民夫妇二人被烟台莱山公安分局初家派出所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多年编谎被侦破 偷鸡不成蚀把米 

2012年6月16日,烟台市某大厦施工电焊作业,电焊渣掉落在初某民原初家三街74号东南侧杂物小棚,造成小棚起火发生火灾。事主孙某玲、初某民夫妇俩以此为机,声称在其小棚里存放8万元人民币现金被焚毁,要求赔偿。烟台市莱山区消防大队现场进行的勘察,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火灾责任方是某大厦施工单位。经现场勘察、定损,在现场未发现现金烧毁痕迹。  

烟台市莱山区消防大队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因调解不成,告知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孙某玲夫妇俩拒绝接受,随后又列出了火灾损失清单,声称共造成损失131270元。此后期间,二人对火灾赔偿问题不找火灾的责任单位,也不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赔偿问题,而是多次要求街道办事处进行解决并施加压力。  

近日,莱山公安局初家派出所依法对孙某玲、初某民夫妇二人进行了传唤,审讯中孙某玲一口咬定那8万元是自己在厂里干活时攒下的“私房钱”,当时用一个纸包包成长方形放在小棚中间木头上了。办案民警经过核实当时消防大队的现场勘验书及工厂当年的工资水平后,进一步确定孙某玲所称8万元现金纯属子虚乌有。经过一番说服教育和以案释法,孙某玲终于承认自己说谎,一直以来都是夫妇两人统一口径,不断施加压力敲诈政府,目的就是想从街道办事处多要钱。  

日前,孙某玲、初某民夫妇因敲诈勒索罪被莱山公安局初家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而最高境界的守法是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最低限度的守法是做到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道德的红线不能触碰,法律的义务不能抛弃,道德的责任不能丢失。(责编:李凤伟)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