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省级国企混改完成 四个方面全省首创
2017-09-30 10:43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近日,记者从山东交运集团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在济南召开2017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确认混改产权交易结果,审议通过新公司章程,100%表决通过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这标志着山东交运本轮混改完成。
据悉,山东交运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8亿元,其中员工持股平台出资2.04亿元,持股30%;战略投资者出资2.244亿元,持股33%。
记者从股东大会现场获悉,增资入股的三家社会资本分别是:济南国惠兴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出资3400万元,占比例5%;济南福道长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出资7480万元,占比11%;新余国寿尚信健隆投资中心出资11560万元,占比17%。
记者发现,本次社会资本中成功引入了多家具有产业协同效应和行业领先优势的投资者。转型后,交运集团将在物流、土地开发、投资融资、保险等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开展业务。
另据记者了解,山东交运混改在四个方面属全省首创,在全省具有重要的典型引路和先行示范作用:全省首家在集团层面启动混改,实现了整体改制;全省首家以同股同价方式同步引入战略投资者、骨干员工持股,形成“国有资本+战略投资+骨干员工”共同持股模式;全省首家公开进场转让存量资本与引入增量资本,引入的社会资本超过了国有资本;全省首家混改方案与发展规划、机制改革、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同步谋划。(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