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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创新“助推器”

2017-09-25 11:14中国法务网浏览:


  “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创新“助推器”
 

本网讯:花点小钱就可使用买不起的高精尖仪器,足不出户就可预约千里之外的科研设备……山东推广使用的科技创新券政策,正成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助推器”。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科技厅了解到,山东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创新券”政策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对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设施仪器供给方单位,给予其服务总额的10%至30%的后补助,对小微企业使用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给予40%至60%的补助。  

2017年,“创新券”使用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至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内容由购买科学仪器设备服务扩大到购买包括诸如财税服务、评估注册、网络信息服务等创新创业服务,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展。  

“创新券”的广泛应用,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动向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并为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延展起到了带动铺垫的实效,同时更为创业人员的产品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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