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视线
PC版

别喊冤 !“隔夜酒”超标也是酒驾

2017-09-23 14:14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近日,济南经济开发区大队查获一名酒司机,询问中这名酒司机坦诚的承认自己前一天晚上喝了酒,并称自己真不知道隔夜酒也算酒驾。

别喊冤 !“隔夜酒”超标也是酒驾

 

当日早上6时左右,经济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正在渤海十八路上巡逻,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在十八路上缓缓行驶。因该车未悬挂号牌,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当民警靠近驾驶人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时,便闻到一股轻微的酒气。警觉的民警初步断定驾驶员任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查任某并未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经呼气酒精检测,任某体内酒精含量未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  

“我驾驶证真的忘记带了,我早上没有喝酒,警察同志你们不能把昨天晚上喝的酒算在今天早上吧?”检查中,司机任某一脸茫然的问交警,随后又告诉交警自己平时不看新闻,真的不知道“隔夜酒”超标也算酒驾。据任某交代,他晚上喝了高度白酒,一觉醒来,吃完早饭便驾驶着无牌三轮摩托车上路了,谁知道还没到单位,途中就被交警查获,自己感觉没有事酒醒了,想不到这“隔夜酒”的威力这么大,面对重罚,任某追悔莫及。未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任某作出罚款1400元的处罚。  

在这里,民警提醒各位驾驶员,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驾驶人是否酒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要因人而异。(责编:李凤伟)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