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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联查 环保治尘将执行最严标准

2017-09-23 14:12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日前,记者从济南市环保部门获悉,为有效控制秋冬季扬尘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济南市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济政办字[2017]65号)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济南市各类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拆迁、交通、市政、水利、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工程,下同)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扬尘控制指标要达到城市平均降尘量小于9吨/月·平方公里,自然条件特殊的区域平均降尘量小于12吨/月·平方公里。

分工联查 环保治尘将执行最严标准

 

采暖季(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施工工程开工前,要做到扬尘治理方案到位、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到位,并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姓名、举报电话等内容。

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

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工地道路100%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

严格实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积极推进长距离线性工程分段施工、重点加强渣土密闭运输管控、着力强化工程机械污染源头防治等。其中渣土密闭运输是重点,济南市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将依法严查渣土运输单位及相关车辆下列违法违规行为:1.撒漏、乱倒渣土的;2.未密闭或密闭不严的;3.车轮带泥上路、车体不净的;4.无建筑渣土准运临时通行证,擅自运输渣土的;5.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的;6.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及乱堆放渣土的;7.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8.未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城建号牌、后放大号牌及号牌不清的。

要定期调度通报情况,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配套工作方案每日调度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市扬尘办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每周一调度并及时汇总上报,定期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各县区和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自10月8日起于每周二下午15:00前将济南市2017-2018年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台帐清单报送扬尘办。

问题严重的,综合运用停工整改、经济处罚、行政问责、暂停预售许可和网签、诚信评价扣分、限制投标资格、暂停执业资格等手段,并按规定追责问责。

严格考核问责,问题严重的,将暂停预售许可和网签、暂停执业资格等,并按规定追责问责。(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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