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横”三家 顿饭功夫再“入宫”
本网讯:近日,记者从烟台市福山交警部门获悉,福山一男子刚出拘留所,刚吃了顿饭又因车祸再进看守所。
据悉,之前,这名男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15日满走出拘留所,当天中午,他和妻子便下馆子吃饭,然而就在饭后,他因为醉酒驾车致一死一伤,刚出拘留所的他马上又要进看守所。
据了解,家住福山区高疃镇某村的吕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15日满走出拘留所。临近中午,吕某便与妻子到离村不远的栖霞市一家东北菜馆吃饭,期间喝了四两白酒、一瓶啤酒。
酒足饭饱之后,吕某便与妻子回到家中稍事休息,下午,不顾及驾照暂扣期间不能驾车的规定,更未意识到中午喝过酒不能继续开车的常识,带着妻子与刚满18个月的儿子开车到烟台一医院看望动手术的父亲。
当天下午15时40分左右,吕某开车行至高疃镇义井村下坡处,想拨打母亲电话询问父亲的情况,当他拨完号码,转身将手机递给后座抱着儿子的妻子时,事故发生了。
严重的撞击让吕某意识到自己撞人了,吕某立刻停车查看,发现离车十几米远处有人躺在路边。吕某的车辆也已偏离机动车道,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现场痕迹长达70余米。吕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拨打了急救中心电话与报警电话。两三分钟后,路上经过的人停下来帮忙,这时有人大喊:“车底下还有一个人”。这一发现让吕某心中一紧,事情严重了。
怕抬车造成伤害,吕某记得车上还有个“千斤顶”,便找出来将车辆一侧顶开,将卷入车底的人救出,后经赶赴现场的急救中心人员确认人已死亡。
福山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刻开展救助、勘查工作。警方成立专案小组,迅速为伤者启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伤者抢救费用,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已平稳。
经对吕某酒精呼气检测,吕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136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随后带吕某去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目前吕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伤者是一名护路工人,事发时正在清扫道路,虽然目前生命体征已平稳,但伤情严重,事故造成这名60多岁的老人18处骨折;死者是一名农民,事发时正打算下田干活。
而吕某家庭受到的重创也难以想象,奶奶病情危重、父亲在准备手术、母亲有高血压、儿子刚18个月……刑事拘留前,吕某抱着妻子儿子痛哭,希望民警不要通知其他家人这本不该发生的一切。
民警提醒,事故一旦发生,不论轻重,波及最深的首先就是家庭。为了家人的安心,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要参与,酒驾禁行,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不要最后酿成祸端了再后悔不已。(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