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留守儿童 爱心监护伴成长
2017-09-21 08:59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日前,记者从济宁市民政局获悉,为确保留守儿童生活起居、学习状态、安全出行都有人进行日常监管照料,济宁市为每位农村留守儿童确立了一名委托监护人。“针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公安机关要及时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今年3月24日,济宁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指出,今年济宁市将通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力争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为有机衔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方力量,济宁市创新实施关爱联络员制度,在乡镇(街道)设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业干事,在村(社区)设立留守儿童关爱联络员。
此外,济宁市还通过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志愿者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充分发挥社工、志愿者作用,促进关爱联络员队伍不断壮大,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积极引导社工、志愿者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期、定向联系志愿者制度,对志愿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志愿服务的水平,齐心协力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爱心帮扶。(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