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警联击 拐骗儿童潜逃5年终落网
本网讯:近日,记者从烟台市莱州市公安局获悉,从“护航十九大百日破案大会战”行动以来,莱州公安动员全警之力,全力以赴,成功抓获涉嫌拐卖儿童潜逃5年的跨省逃犯归案。
日前,莱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专案民警远赴浙江宁波,将涉嫌拐骗儿童的省督逃犯赵某刚、蔡某抓获并押解回莱州。
2011年6月13日,陈某(河南省宁静县人)5岁的儿子在莱州市沙河镇路旺被人拐走。接报后,刑侦大队迅速开展工作,确定在沙河镇路旺打工的赵某、蔡某(女,1957年生,山东省曹县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民警确定,赵某的真实身份为赵某刚(1973年生,河南省宁陵县人),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
案发半年后,迫于公安机关追捕压力,犯罪嫌疑人赵某刚将陈某的儿子送至河南一派出所门前后离开。虽然孩子回到了父母身边,但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
“百日破案大会战”期间,省厅将该二人列入今年的督捕逃犯。结合前期摸排工作,刑侦大队决定以蔡某连的社会关系为突破口进行摸排,发现其二女儿苏某金去过河南,而其多次联系的宁波电话号码有可能与母亲蔡某连有关。经联系浙江宁波警方,确定该号码使用人为沙某,河南省虞城县人,并持有沙某的身份证。经过比对,发现所谓“沙某”与在逃人员赵某刚的相似度很高,同时沙某妻子姜某芝与在逃人员蔡某的身份证照片相似度较高。获取这一重大线索后,刑侦大队立即与河南省虞城县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当地派出所派专人到沙某家里走访,证实沙某本人仍在原籍,且沙某的妻子也不是姜某芝。至此,侦查人员基本确定,在宁波市租房的“沙某”和“姜某芝”就是隐瞒真实身份的在逃人员赵某刚和蔡某。
近日凌晨,民警火速出击,在犯罪嫌疑人赵某刚租房处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抓获。经讯问,该二人交代了2011年在莱州市拐骗儿童的犯罪事实。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莱州,案件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并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做出合理的判决。等待赵某刚和蔡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