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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庭堂怒袭警 法律权威哪可侵

2017-09-09 14:06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近日,记者从东营市法院获悉,东营市法院对一起恶劣的被公诉人在法院庭堂袭警事件做出了应有的法律裁决。

法院庭堂怒袭警 法律权威哪可侵

 

据了解,东营中院到广饶县看守所法庭对张某涛、黄某伟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宣判结束后,被害人母亲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拒绝在宣判笔录上签字,当庭撕毁司法文书,倒在法庭内大声哭闹,脚踢法庭内的桌椅。在承办法官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救济途径时,李某某推搡和拉扯承办法官,法警予以制止并责令退出法庭。李某某退至法庭门口时,与其等候在门外的其他家属围堵法庭大门。李某某阻挠法警执勤,张某某殴打维持秩序的司法警察。面对被害人家属的谩骂、抓挠和撕扯,法院工作人员保持了极大的容忍和克制,对哄闹人员积极劝导,稳控人员情绪,防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

李某某等人哄闹法庭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审判秩序。为彰显司法威严、维护法庭秩序,经法院批准,依法对李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在李某某拘留期间,中院法官前往拘留所向其释法明理,李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张某某接到我院通知后,主动到法院接受处罚,鉴于其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主动接受处罚,故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依法拘留10天的决定。

法律权威,不可侵犯;法庭庄严,不可亵渎。每一位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庭纪律,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冲击法庭,妨碍司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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