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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货”:来源可查 去向可追 责任可究

2017-09-08 11:16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农产品、食品、药品等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山东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即将实现。

“山东货”:来源可查 去向可追 责任可究

 

  根据日前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将建设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到2020年,通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标准化追溯骨干企业群体。
  据了解,山东将在已经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建设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追溯管理平台。预留接入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平台、第三方追溯服务平台、企业追溯系统的端口,并能与中央追溯管理平台顺利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环节追溯信息共享,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打造成全省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
  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畜禽饲养追溯体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民用爆炸物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追溯体系、危险化学品追溯体系、特种设备追溯体系、稀土产品追溯体系。
  建设种子、农药、肥料等专业管理追溯平台,公开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信息,建立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建设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台账。
  饲料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等环节的信息追溯,凡是进入山东省境内的兽药产品均纳入全省兽药产品监管追溯系统。
  将全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茶叶、阿胶糕、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追溯系统,纳入省级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推动追溯体系建设,山东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支持有关机构建设第三方追溯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吸引企业加盟,打造追溯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追溯体系云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追溯管理云服务。(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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