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新规 你了解多少(2)
2017-09-01 08:49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外卖有了新“规范”
配送员不应进入消费者家中
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的《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对消费者关注的送货速度慢、餐品不完整、卫生状况不好、外卖人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都进行规范。
规范要求,外卖配送机构应具备企业法人资质,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规模化的配送队伍;还要求商户应在消费者下单后10分钟内确认订单,外卖配送员应在外卖配送服务信息技术平台派单后5分钟内接单。
同时,规范对外卖配送中的一些细节也予以明确,如外卖配送员到达消费者家门口时,应轻声敲门,若无人响应,应电话或短信联系消费者;不应进入消费者家中;不能有收取小费或有其他不文明举止。
《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施行
月子中心有了国家标准
《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将自9月1日起施行。全国4000多家月子护理机构即将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
这个“标准”针对“月子中心”等护理机构,主要从反馈投诉、意见处理等方面给出了相关规定。例如,规定月子机构及其经营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簿等记录投诉的方式,在24小时内受理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顾客投诉。
“该国家标准的出台,将实现母婴保健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及其经营场所能为消费者持续地提供规范化服务,推动行业达到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促进母婴保健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