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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变“赌船”夜幕掩盖下的犯罪

2017-08-31 08:31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近日,济宁市微山县检察院依法批捕在微山湖里开设赌场的8名犯罪嫌疑人,追捕3人,这是近年来该院批捕的最大的开设赌场团伙。
 

渔船变“赌船”夜幕掩盖下的犯罪

 

2016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孟某某、潘某某、张某某共同出资在微山湖留庄镇水域租用水泥船,进行一番改装后,开设赌场。通过拉人参赌有提成的方式,吸引了滕州、沛县、临沂、微山等地区人员聚众赌博。赌场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利用夜幕的掩盖进行赌博犯罪活动。三个股东轮流坐庄,赌场每天凌晨开赌至5时结束,每次赌资数额在十万到百万之间,抽头渔利十几万元。

犯罪嫌疑人纠集社会闲杂人员,逐步形成比较固定的犯罪团伙,每个人都分工明确。由于微山湖区面积大,船舶停靠地点隐蔽,且涉案人员众多,内部人员分工严密等原因,赌场多次成功躲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打击。2017年4月27日5时许,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微山县公安局将在场赌博的相关人员20余人当场抓获,并当场查获涉案赌资95411元,用于接送赌场人员的车辆4部。

犯罪嫌疑人孟某某、潘某某、张某某等人开设赌场,聚众聚赌,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系微山县院近年来批准逮捕人数最多的涉嫌开设赌场案件。

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赌博危害大,劝君莫沾染。(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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