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 女子疯狂殴打城管
2017-08-30 09:02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济南一女子到街道办反映自家违章建筑被拆问题,不料一言不合便与城管执法工作人员争吵起来,不仅用手将该城管队员抓伤,还把执法记录仪摔坏了。目前,该女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接警后,派出所迅速出警。民警将嫌疑人韩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同时将此情况向分局领导进行汇报。
经审查发现,韩某和丈夫赵某一起到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反映自家违章建筑拆除的问题。韩某在会议室内与城管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崔某发生争吵,继而将崔某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扯下摔坏,并且用手将崔某抓伤。韩某对其殴打他人和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崔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韩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后将根据执法记录仪的损坏程度鉴定情况进行后续处罚。
冲动是魔鬼,任何事情冷静处理方为上策,随意殴打致人伤残,不仅解决不了问题,甚至触犯法律,得不偿失。(责编:李凤伟)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舜玉路派出所接到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警称,辖区某小区业主在办事处内殴打城管执法的工作人员。
接警后,派出所迅速出警。民警将嫌疑人韩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同时将此情况向分局领导进行汇报。
经审查发现,韩某和丈夫赵某一起到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反映自家违章建筑拆除的问题。韩某在会议室内与城管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崔某发生争吵,继而将崔某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扯下摔坏,并且用手将崔某抓伤。韩某对其殴打他人和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崔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韩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后将根据执法记录仪的损坏程度鉴定情况进行后续处罚。
冲动是魔鬼,任何事情冷静处理方为上策,随意殴打致人伤残,不仅解决不了问题,甚至触犯法律,得不偿失。(责编:李凤伟)